【评论】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农民养老金才能“水涨船高”

亿通速配 万生平台 2026-01-14 3 0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界面新闻编辑 | 王强

多地农民养老金缴费上限迎来新一轮上涨的消息引发外界关注。据经济观察报报道,近两个月,云南、安徽、贵州、辽宁等地宣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最高标准将在2026年迎来上涨,这是时隔数年后再次出现密集上涨现象。其中,云南省最高缴费标准上涨至1万元/年,成为全国首个缴费上限突破1万元的省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俗称为农民养老金,主要是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亿多参保人群中,95%左右都是农村居民。所以,这项以保障城乡居民老年生活为目标的基本保险,更多成为针对农民的兜底性养老保障模式。该项制度建立后,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的现状始终存在,农民领取的养老金甚至数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养老金历来是民生政策讨论的焦点。

按照制度设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缴费和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各地个人缴费标准一般会设置多个梯度档次,供城乡居民自行选择缴费水平,加上财政补贴,也就形成了多缴多得的正向引导。近年来,提高缴费上限被视为一种激励手段,旨在提升农民缴费的积极性,满足农民更高的养老需求,这已是各地政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政策设想是好的,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由于收入水平低,缴费能力有限,农民缴纳养老保险多数仍选择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较高档次的缴费标准犹如空中楼阁,总是可望而不可及。如今在经济大环境承压背景下,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正在放缓,此时单纯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上限,对于多数人来说反而容易给人一种“何不食肉糜”的错觉。

社会保险制度构建成熟发展模式,资金来源应包括多方筹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中,筹资来源也包括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等资金,但是近年来这一领域筹资尚未完全展开,其本身也缺乏稳定性和长久支撑,多地仍处于试点探索状态,由此财政补贴的重要性就愈发显现。专家曾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群体,本身就是一个“补贴主导型”制度,无论在缴费端还是待遇端,政府财政补贴都在发挥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是一种非缴费型养老金,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属性。因此,中央和地方逐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农民养老金才能“水涨船高”,这是当前条件下更为现实的选择。

一些地方在宣布提高缴费上限时,并未说明地方财政补贴标准是否也会相应提高,这有待于下一步细化政策。一条腿走路并不是最优决策。有人说,一味加大补贴力度只会增加地方政府财政负担,拖累地方经济发展,反而不利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也并非没有解决之道。补贴标准应建立科学的调整机制,补贴资金也需要中央和地方层面合理分担,各司其职,共同托举。

总之,农民养老保险筹资补贴需要各级政府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进而起到杠杆和引导作用,才能有效带动集体补助和社会资金补助装进养老金大盘子。需要强调的是,政府补贴并不是全面撒网,而是要精准布局,补贴资金应更多向低档次缴费的农民和困难群体倾斜。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曾提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2025年6月,国家也曾发文明确,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同时也要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提高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从表面上看在于提高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加大缴费积累,但更关键还是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群尤其是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长期以来,受思想意识、收入差距、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村参保人往往只能先顾眼前利益,以最低成本规划未来生活保障模式。所以,至少在现阶段而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想更好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积极性,还是要首先着眼于健全补贴补助机制,让外部资金起到更扎实的托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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