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条举措!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迎金融支持,央行等多部门详解来了

亿通速配 万生优配 2025-12-25 4 0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

  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情况。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完善金融组织协作体系,构建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推进制度性改革创新,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开放合作体系,深化跨省跨境金融监管协作等方面提出21条重点举措,推动发挥好“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意见》彰显了中国开放的决心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陆磊在发布会上对界面新闻等媒体表示,在国际地缘政治经济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意见》的出台彰显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决心。对于打造顺畅联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

  陆磊认为,《意见》的意义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增强金融服务陆海新通道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意见》聚焦通道基建、物流、产业、商贸等关键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特色化、差异化、适配性金融产品,提供一体化金融解决方案,保障不同主体,不同发展阶段多元化的资金融通和便利结算需求。

  二是,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服务通道经贸发展。《意见》通过优化跨境结算便利体系,支持境内金融机构与东南亚、中亚、港澳地区深化代理清算跨境融资合作,积极引进境外金融机构组织,探索加强数字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三是,建立跨域金融协作机制,支持通道融合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覆盖了我国西部12个省区市,以及海南省、怀化市、湛江市,通达东盟国家,辐射全球127个国家的580多个港口,跨境合作,跨域融通特点显著。《意见》注重打破地域壁垒,通过探索沿线省区市金融机构授信一体化,建立联合授信与银团贷款机制,境内外分支机构一点接入式联合服务网络等措施,突出加强省区市内金融与实体联动,省际间金融体系跨域联动、通道沿线与东盟国家等其他国家间金融跨境合作。

  金融如何助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新武介绍,《意见》聚焦金融服务大通道、大物流、大产业、大市场,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

  一是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围绕铁路、港口等各类基建项目,多元运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文件提出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将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融通体系。比如将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推动股权、债权融资,破解基础设施建设及跨区域产业发展筹资的难题。

  二是为提升物流效率开展金融创新。聚焦通道物流跨境结算和融资服务两个重点,深化专属金融产品创新。比如,加快发展多市联运一单式金融保险服务,既能实现“一次委托、一次保险、一单到底”,减少陆海联运分段运输的责任纠纷,同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用于质押融资,加快企业资金周转

  三是为产业集群发展优化金融服务。文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沿线地区发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数字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通道经济向“物流+经贸+产业”转型发展。比如,基于通道产业园创新综合授信服务体系,整合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结算、供应链金融等多元服务,为产业园及入园企业提供系统化、定制化、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金融解决方案。

  四是为商贸发展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当前,通道沿线各物流节点聚集了大量中小微商贸企业。文件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将极大提升这些企业融资的时效性和便利度

  《意见》的四大亮点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四大亮点:

  一是注重区域协同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涉及东中西地区“13+2”个省区市,集内陆、沿海、边贸等多元经济特征于一体。《意见》既关注沿线地区在融资支持、跨境结算、数智化赋能等方面的共性需求,又支持不同省区市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金融服务。

  二是强化制度型开放创新。《意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制度性改革创新,为通道企业“走出去”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结算和投融资服务。例如,支持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帮助跨国企业更高效地调配和管理境内外资金,降低财务运营成本。深入推进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外经贸企业人民币结算,节约汇兑成本。

  三是强化数智化赋能。《意见》提出整合通道沿线的货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推动数据要素价值转化为金融服务效能。支持建设专项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探索解决通道跨境跨省“系统壁垒”和“数据孤岛”问题。

  四是加强开放性引领。《意见》创新带动中西部地区金融高水平开放。例如,支持通道沿线省区市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

  推动直接融资和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在谈到资本市场在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时,中国证监会债券司副司长黄建山表示,股票方面,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发行上市(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今年前11个月,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共支持4家通道沿线企业首发上市(IPO),募集资金近70亿元;支持17家通道沿线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近250亿元。

  债券市场方面,交易所市场大力支持通道沿线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等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其中,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累计发行科创债超2600亿元。同时,交易所市场大力发展绿色债、乡村振兴债、中小微企业支持债、“一带一路”债等专项品种债券,支持通道沿线各类企业多元化市场化融资。在资产证券化(ABS)方面,交易所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企业通过发行ABS融资。

  REITs市场方面。通道沿线省区市相关企业已发行上市13只REITs产品,融资规模超300亿元

  在支持结算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陈之为介绍,在跨境贸易结算方面,一是鼓励通道沿线企业加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让优质企业率先享受结算便利。二是支持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更高效地调配和使用资金。三是积极适应通道经贸特点,支持通道沿线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主体便捷办理收付汇。四是支持银行为通道沿线优质企业自主办理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五是支持通道沿线开展承包工程的境内企业在境外开立境外资金集中管理账户,用于跨国、跨地区集中管理和调配境外承包工程资金。

  陈之为表示,在跨境投融资方面,持续简化业务流程,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引进来”方面,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流程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为外资参与通道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环境。在“走出去”方面,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规模限制,支持通道优势产业拓展国际市场。在跨境融资方面,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另外,在强化数智赋能方面,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在通道沿线地区共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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