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近日,河北证监局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其在增持股票过程中,持股达到5%后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该决定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21日,并于12月9日公布。

根据监管披露,今年9月23日,长城人寿通过港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新天绿能H股100万股,使其持股总数从20940万股增至21040万股,持股比例从4.979%上升至5.0027%,突破了5%的“举牌线”。
然而,在持股比例达到5%这一关键节点后,长城人寿并未按《证券法》规定停止交易。直至9月24日,公司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北证监局指出,长城人寿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后者明确规定,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时,应在三日内向监管机构和交易所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且在该期限内不得再买卖该股票。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河北证监局决定对长城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出具警示函”不属于行政处罚,更多起到警示和行为矫正作用,针对的违规事项相对较轻。
就此次违规,长城人寿向媒体回应称,经全面调查与交易流程复盘,本次属于“投资交易环节个人操作失误导致的被动违规”,并非对规则不了解,而是实际操作中动态监测与交易执行实时衔接出现问题。公司表示将举一反三,排查操作风险隐患,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流程,强化人员岗位技能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多位险资投资人士对此表示意外。有人认为持股达到5%而未暂停交易属于“低级错误”,也有人指出长城人寿作为举牌较多的机构,“出现这个违规确实奇怪”。
市场分析显示,新天绿能9月份总股本约为42.06亿股,5%的举牌线对应股数约为21028万股。长城人寿9月23日增持100万股后,持股数达21040万股,仅超出举牌线约12万股。有市场人士推测,可能是长城人寿下单时考虑了该股成交活跃度,预留余量,但最终全部成交导致“踩线违规”。(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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