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迅股份IPO生死局:3000万元软件退税是否“骗税”引争议

亿通速配 万生优配 2025-10-15 1 0
    

  10月15日,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的科创板IPO申请将迎来第二次上会审议。距离9月19日被暂缓审议仅过去不到一个月,这家光通信芯片设计企业却已陷入更大的舆论漩涡。

  优迅股份成立于2003年2月,主要从事光通信前端收发电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

  优迅股份近一个月的核心争议直指其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的合理性与真实性。根据公开数据,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优迅股份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139.84万元、7208.35万元、7786.64万元、4695.88万元,而同期获得的嵌入式软件退税金额分别为993.41万元、698.05万元、957.87万元、439.54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高达12.20%、9.68%、12.30%、9.36%。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优迅股份获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元,占各期净利润比例平均超过10%。

  争议的种子源于国家对软件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嵌入式软件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有举报信及相关媒体指出,优迅股份的主营产品——光通信电芯片(如TIA、收发合一芯片等)本质上属于模拟芯片或模数混合芯片。在芯片设计行业,这类芯片通常通过硬件电路实现功能。

  举报材料还指出,同行业中以模拟和信号链芯片设计为主的企业,如等,普遍并未享受此项软件退税政策。

  技术层面的争议聚焦于优迅股份所谓的“嵌入式软件”究竟是什么。

  有研究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嵌入式软件应具备三个特征:可通过代码迭代升级、故障表现为逻辑错误而非物理损坏、有独立的软件开发与维护团队。而优迅芯片的DDM功能实质上是基于IEEE 8472协议的寄存器配置表,通过中小规模数字电路固化在芯片内部完成。

  从软件著作权看,优迅股份公开的8项软件著作权中,4项为内部管理软件,与芯片功能无关;另外4项“数字诊断系统”软著,对应的功能也是由硬件电路实现。

  唯一可能涉及嵌入式软件的“光模块专用微处理器监测系统V1.0”软著,登记于2024年6月,且招股书明确“截至2025年6月30日,MCU相关产品尚未量产、未形成销售收入”——这一软著显然无法支撑2022年至2024年的退税申报。

  此外,退税规模与成本结构严重不匹配令人质疑。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优迅股份退税金额反推的“软件收入”规模惊人,占各期营收比例均超过20%。

  然而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占比约65%、封测费占比约32%,两者合计超97%,未见单独的软件研发成本。

  这与软件企业高研发投入的特征明显背离。若软件收入真实存在,为何没有对应的软件研发成本?

  对于上述质疑,优迅股份回复媒体表示,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规定,公司根据《财税〔2011〕100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计算软件收入,软件收入与软件退税金额相匹配,申请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退税手续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相关税务争议或处罚。公司的光通信收发合一芯片包含嵌入式软件,不存在“涉嫌用硬件电路实现的硬件功能变成嵌入式软件”。  

  优迅股份还表示,从嵌入式软件定义与外部文件来看,公司的收发合一芯片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公司将软件成功地嵌入到了自主设计的收发合一芯片之中,符合《财税〔2011〕100号通知》关于嵌入式软件的定义。根据省级机构出具的检测文件显示,公司的收发合一芯片属于嵌入式软件,且相关软件产品均已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符合即征即退相关要求。

  截至2025年10月14日,优迅股份的IPO命运仍悬而未决。在9月19日被暂缓审议后,上市委提出的问题均未直接涉及软件退税争议。

  然而,此问题已成为二次上会的隐形焦点。监管部门和市场都在等待一个答案:优迅股份销售的究竟是芯片,还是一张“退税许可证”?

  如果技术实质与软件定义存在根本冲突,那么数千万元的退税是否合规,将直接决定这家芯片设计企业的IPO成败。

  注:本文创作借助AI工具收集整理市场数据和行业信息撰写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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