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对对深圳前海锦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前海锦华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情形,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锦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西证券:资金面或继续平稳
大众汽车集团拟未来五年投资1600亿欧元
正部级蓝天立被“双开”:在党内搞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
引入境外优质资本,中国职业篮球还有哪些可能性?
龙格:商业保险年金可在传统产品基础上,同步推进变额年金、指数型万能、即期年金三大创新方向
四名中国工程师印度出差遭恶性侵害?光伏锂电设备龙头:谣言!已报警
如何重构良好的养老金财富管理生态?曹德云提出从五方面采取综合措施
国乒激战五盘力克日本队,豪取乒乓球混团世界杯8连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