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亿通速配 万生平台 2025-09-13 4 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了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2025年7月29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5年9月12日向陕西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黄明通报督察报告,陕西省委书记赵一德作表态发言,陕西省省长赵刚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于会文,督察组有关人员,陕西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陕西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自觉当好秦岭卫士”“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殷殷嘱托,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陕西省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深入开展秦岭“五乱”整治,强化秦岭常态化长效化监管。大力实施白石河流域硫铁矿污染治理。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印发美丽陕西建设实施意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修订《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15部地方性法规、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4项地方标准。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黄河干流生态保护,推广富平“五水协同”助力乡村生态振兴经验。推进防沙治沙和荒漠化综合防治,2023年以来治理沙化土地206.5万亩,“十四五”以来治理水土流失1.17万平方公里,年均入黄泥沙量较2000年以来多年平均入黄泥沙量减少20%。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汉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推动关中科技赋能创新升级、陕北能源革命转型升级、陕南生态优先绿色升级。推进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新能源装机规模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提高到47%,可再生能源年均增长率超过20%。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新兴产业持续壮大。

陕西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把配合做好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3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群众举报问题切实整改。截至2025年8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550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督察指出,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盼,一些地方、部门思想认识还有差距,统筹协调不够到位,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治理能力不足,执行力不强,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市县、部门和基层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不透,在入脑入心、落实落细、一以贯之上仍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较弱、能力不强。西安市野生鸟类违法捕猎贩卖多发频发。部分地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不力,违规建设限制类化工项目、钢铁项目,个别地方“地条钢”屡查屡犯。全省还有一批落后机电设备应淘汰而未淘汰,个别企业有多台落后电机既未纳入有关部门淘汰清单,也未按要求实施淘汰。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仍有短板,榆林市淤地坝、拦沙坝建设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作滞后,一些地方侵占淤地坝等违法行为多发;防沙治沙形势依然严峻,个别地方较2020年沙地面积增加,毁林毁草问题比较突出。责任落实和基层执行力存在较大差距,有的违规矿山长期未按要求关停;有的企业和修复项目违规在渭河堆放砂石料,侵占河道,当地多次责令整改,但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

二是落实黄河流域“四水四定”要求和汉丹江流域保护不力。违规取用水问题多发,铜川等市违规发放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宝鸡等市一些单位和企业通过擅自在河道拦坝等方式违规取水。侵占破坏河道岸线湿地频发,个别企业在黄河干流河道内违规露天堆存原煤。一些企业生产废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排入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一些新建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溢流问题多发,大量污水溢流排入渭河及其支流;部分地方生活污水直排汉江及其支流;一些地方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污水收集和中水回用数据造假。

三是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结构调整推进不力,关中地区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清洁能源替代严重滞后,一些地方应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93家工业炉窑企业,仅有3家完成。运输结构等调整进展缓慢,关中地区应于2025年建成的11条铁路专用线,实际仅建成2条。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有的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抽查的多家石化、煤化工企业废气治理不到位;多家企业未完成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改造;一些地方石灰行业普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多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仍然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一些企业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是固体废物违规处置及其他环境风险突出。一些矿山废渣违规处置,压占土地、林地。工业固废利用处置不力,大量工业固废违规堆存、综合利用率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项目进展滞后。个别地方大量可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未利用,多个地方乱堆乱倒问题突出。一些尾矿库存在环境风险。

督察要求,陕西省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奋力谱写美丽陕西的新篇章。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安全的关系,坚决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大力加强淤地坝建设和管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夯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办理。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陕西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陕西省委、省政府处理。

原标题《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陕西省反馈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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