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银行贵阳分行被罚263.5万元,涉及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9项违法行为

亿通速配 亿通资讯 2025-09-11 1 0
  

  9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存在以下9项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并被罚款263.5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此外,该行还有5名时任高管被罚。王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对上述1、2、3、4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0.3万元;熊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助理)对上述1、2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5万元;田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助理)对上述1、2、3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8万元;肖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风险管理及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1、2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5万元;卢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1、2、3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5.8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编号:贵银处罚〔2025〕 0001号)
公示单位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贵银罚决字〔2025〕1号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警告,罚款263.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8月28日 五年  
2 王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 贵银罚决字〔2025〕2号

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罚款10.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8月28日 五年  
3 熊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助理) 贵银罚决字〔2025〕3号

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罚款5.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8月28日 五年  
4 田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行长助理) 贵银罚决字〔2025〕4号

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罚款5.8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8月28日 五年  
5 肖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风险管理及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贵银罚决字〔2025〕5号

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罚款5.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8月28日 五年  
6 卢某(时任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贵银罚决字〔2025〕6号

对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罚款5.8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2025年8月28日 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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