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物业公司向业委会副主任行贿谋求中标,被罚款6.5万

亿通速配 万生平台 2025-08-28 1 0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浙江瑞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谋取物业服务业务,向瑞安市某第三届业委会副主任行贿10万元被查处。

澎湃新闻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14日期间,该公司为谋取瑞安市某小区物业服务业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瑞安市某第三届业委会副主任兰某某(已由公安处理)行贿10万元。经查,该公司在此次物业招投标会未中标,也未获利。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8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该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浙江瑞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餐饮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

评论